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5-26

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 宣传、贯彻党的爱国统一战线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2. 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 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参政议政能力,鼓励他们为学校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4. 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宗教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5.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了解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帮助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

6. 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7. 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协助开展好调研、考察活动,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

8. 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关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知联会、海联会、侨联等团体的指导。

9. 加强统战理论研究调研和宣传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加强统战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

10. 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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